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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胜胜诉丨借款无欠条,安胜律师代理诉请全被支持

安胜胜诉丨借款无欠条,安胜律师代理诉请全被支持

2021年12月安胜律师事务所民商事部张月律师、金鹏律师接受客户杨某的委托,代理杨某与普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安胜胜诉丨借款无欠条,安胜律师代理诉请全被支持


杨某与普某系工作中认识的普通朋友,普某以日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杨某借款三千元,并多次承诺一周以后就归还。因数额不大且是工作伙伴,杨某便爽快的支付了借款,也未让普某写借条。但约定时间到了以后普某却迟迟未归还借款,每次都以“再等几天”“请您放心”的说辞搪塞过去。在追讨过程中普某态度愈发恶劣,其认为欠款金额不大,杨某却一直追着不放显得小气。这一举动让杨某无法接受,决定以法律的手段制裁普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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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洽谈时,我们了解到借款双方没有签署借条,聊天记录中普某也只是模糊回应了欠款问题,且标的额较小,普某拿准了杨某不会为了小标的借款花钱请律师,所以才肆无忌惮的挑衅。为保证杨某的损失不再进一步扩大,我们先寄送了《律师函》以固定借款事实,并标明如不按时还款,诉讼中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将一并由普某承担。普某收到《律师函》仍不以为然,甚至拒绝签收法院传票,经过公告程序四个月后开庭缺席审判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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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收到了主审法院发来的判决书,法官采信了我方所提交的所有证据,并支持了我方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诉求。法院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虽然未签订书面的借条,但有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显示已提供借款的应认为借贷关系成立。且原告在追讨过程中通过微信及邮寄的方式告知了被告逾期支付欠款的需要承担原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判决生效后,普某一改嚣张气焰主动归还了欠款,并协商支付了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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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因借款双方没有书面的借款合同,也未对逾期支付的利息及索要债务时可能产生的费用做过明确的约定,如当事人自己提起诉讼可能会因为证据组织不完整导致诉求得不到支持,但聘请律师成本又会增高。这就导致了日常生活中很多“老赖”会明目张胆的挑衅出借人,形成了“欠钱的才是老大”的不良风气。
在民间借贷中,如标的较小且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可以选择以《律师函》固定借款事实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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