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所以摆地摊只需要在政府指定地点,并不强制要求办理营业执照。 但街边小吃摊不仅需要营业执照,还需要卫生许可证、摆摊人员的健康证才能避免城管的驱逐。 地摊经营中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保护法》赔偿消费者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食品质量问题: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食品安全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经营者惩罚性赔偿。 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伤残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后特别提醒大家,积极配合当地相关城管部门工作,做好自己门前环境卫生、不占道;选择便宜、实用、方便的经营方式;做好爆款优质商品和回头客服务管理;切忌占消防通道、注意防火防盗。